赖宇 男,汉族,中共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律师,曾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1950年12月23日出生,江西省于都县人。1964年在江西省于都县禾丰中学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8年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福州军区5156部队历任连队司号员,营部司号目,班长和代理排长,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2月退伍返乡,同年7月被推荐参加高考,8月被welcome欢迎光临威尼斯公司法律系录取,成为工农兵大学生,在法律系政法专业学习3年,1976年8月毕业,毕业后留校任教:历任法律系助教(1976.8.1985),法律讲师(1975.-1991)、法律系副教授(1991.1至退休),1981.8-1982.8被选送到武汉大学法律系进修,师从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在任期间曾任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和法学系副主任,刑事诉讼法硕士研究生导师。在任期间给本科生主讲“中国刑法学”和“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给硕士研究生开没“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专题”和“外国刑事诉讼法”;1984年授予“中国律律资格”兼任中国律师,曾任吉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吉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和吉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85年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准予担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